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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 财经 采集 2026-08-29T16:06:45+00:00

证监会连开两张内幕交易罚单合计罚没近1.53亿元

原始标题:证监会连开两张内幕交易罚单:一人涉两案,合计被罚没超亿元

来源
腾讯
发布时间
-
采集批次
2026-08-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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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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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 总结(219 字)

证监会近日披露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吴凌玥分别与罗征、韩佩佩共同实施两起内幕交易案,两案违法所得合计3814.01万元,罚没款合计1.53亿元,其中吴凌玥个人累计被罚没1.0574亿元。两案均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内幕信息于2024年3月29日形成、9月29日公开。证监会认定当事人在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多次联络接触,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对账户控制认定错误、不知悉内幕信息等申辩意见均不予采纳,依法按“没一罚三”标准作出处罚。
📄 正文(904 字)
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吴凌玥分别与罗征、韩佩佩共同实施内幕交易,两案违法所得合计3814.01万元,罚没款合计1.53亿元。其中,吴凌玥累计被罚没1.0574亿元。

从内幕信息情况来看,两案均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证监会认定,该内幕信息于2024年3月29日形成,于2024年9月29日公开。

具体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9号显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吴凌玥与罗征共同控制使用「罗征」证券账户交易相关公司股票,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证监会认定,二人的交易及资金转入行为与吴凌玥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和正当信息来源。经计算,二人违法所得1557.77万元。

证监会认为,吴凌玥、罗征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在申辩中,二人提出账户控制关系认定错误、未获取内幕信息、交易行为具有正当理由等意见。证监会复核认为,在案证据足以认定二人共同控制使用「罗征」证券账户,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吴凌玥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多次联络接触,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对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证监会决定,没收吴凌玥、罗征违法所得1557.77万元,并处以4673.31万元罚款,罚没合计6231.08万元。其中,吴凌玥承担6061.59万元,罗征承担169.49万元。

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0号显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吴凌玥与韩佩佩共同控制使用「韩佩佩」证券账户买卖相关公司股票,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经计算,二人违法所得2256.24万元。针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辩意见,证监会同样不予采纳,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256.24万元,并处以6768.71万元罚款,罚没合计9024.95万元,其中吴凌玥、韩佩佩各承担4512.47万元。

两份处罚决定书披露的案情中,吴凌玥均被认定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并分别与罗征、韩佩佩共同控制二人的证券账户实施交易,且两案所涉内幕信息为同一事项,形成时间与公开时间完全一致,相关交易均发生在敏感期内并在信息公开后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