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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 科技 采集 2026-09-01T16:05:15+00:00

互联网保险理赔纠纷频发 法院支持消费者诉求

原始标题:男子每年缴3000元保费买重疾险,患癌后保险公司仅赔一万多,法院判了

来源
腾讯
发布时间
-
采集批次
2026-09-01-16
字数
740
URL 指纹
a2dd3f7fa00c58a3

📌 AI 总结(230 字)

互联网保险因营销误导和条款不透明导致理赔纠纷频发。吴先生通过网络投保防癌险,年缴3200元保费,确诊癌症后保险公司仅愿赔付一万余元,北京金融法院认定该条款为隐性免责,判决保险公司按50万元基本保额全额赔付。李女士线上投保车损险后车辆因山体塌方全损,保险公司以折旧条款为由拒赔,成都锦江区法院审理发现免责条款被折叠在隐蔽链接内缺乏人工讲解,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按全损标准支付四万余元理赔款。专家提醒消费者线上投保应仔细阅读条款,勿轻信宣传,投保前务必与专员沟通清楚。
📄 正文(740 字)
当下短视频、社交平台已成为互联网保险主要营销渠道,覆盖人群众多。然而随着流量增加,一些互联网保险在营销时存在夸大保障力度,弱化免赔风险等关键规则,诱导消费者投保,最终导致理赔纠纷,消费者利益受损。

2020年10月,吴先生通过互联网平台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保,这个俗称防癌险的重疾险有多次赔付的保障责任,基本保额50万元,吴先生每年缴纳保费3200元。在连续缴纳了四年保费之后,吴先生被确诊了癌症,于是依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本以为能获得50万元保赔额,结果却让人始料未及:保险公司仅愿赔付一万多元,依据是合同中一条关于「首次确诊癌症只赔付保费」的条款。北京金融法院经审理认定,这样有别于一般重疾险赔付标准的合同内容,实质上减轻了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为隐性免责条款。因保险公司在利用互联网销售这款重疾险时,未充分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北京金融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吴先生基本保额50万元。

近日,四川成都锦江区法院审理一起互联网保险理赔纠纷案。车主李女士在线上投保了一款车损险,保险期间因不幸遭遇山体塌方,李女士的爱车被掩埋,完全损毁无法修复,达到全损标准,对应的全损理赔额为四万余元。然而对此,保险公司亮出保险合同中暗藏的折旧系数条款,以此为由拒绝向李女士全额赔付四万元保险金,只愿折价赔偿。记者注意到,涉案保险全程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法官经审理发现,该款互联网保险将免责条款折叠收纳在隐蔽链接内,缺少人工讲解,容易造成投保人忽略折旧、免赔等关键约定。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按车辆全损标准向李女士支付理赔款四万余元。

互联网投保理赔纠纷频发,法律专家提醒消费者,线上投保时不应轻信宣传,应按自身实际需求购买保险,正式投保前务必与保险专员沟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