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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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采集 2026-09-18T10:09:29+00:00
国家网信办拟规定: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算法模型
原始标题:我国拟出台规定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服务,明确不得设置诱导未成年人用户情感依赖、沉迷及过度消费等的算法模型
来源
ithome
发布时间
2026-09-18T09:37:51
采集批次
2026-09-18-10
字数
1199
URL 指纹
78242ce4a70aeb14
📌 AI 总结(275 字)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起草《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陌生人网络社交、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不得设置诱导情感依赖、沉迷及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向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音视频、网络游戏、网络社交及可能影响认知的人工智能等服务,必须通过未成年人模式提供。规定还要求智能终端设置未成年人模式联动、一键切换、防绕过等功能,应用程序分发平台需从严审核适龄范围。违反禁令的平台将面临警告、罚款乃至停业整顿等处罚,罚款金额最高可达违法所得十倍。
📄 正文(1199 字)
为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起草了《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共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服务。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陌生人网络社交服务、虚拟亲属和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等,并规定了相关例外情形。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向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音视频服务、网络直播发布服务以外的其他网络直播服务、网络游戏服务和网络社交服务等,应当通过未成年人模式提供。同时,不得向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服务。 建立未成年人用户识别和信息内容规范制度。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具备未成年人用户识别能力,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对经实名认证或者识别为未成年人用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未成年人模式下不得呈现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算法机制机理审核、信息内容管理等制度,不得设置诱导未成年人用户情感依赖、沉迷及过度消费等的算法模型。 明确未成年人模式建设要求。要求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为智能终端产品设置未成年人模式联动、一键切换、退出核验、防绕过等功能,明确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定未成年人模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有效识别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功能。鼓励创新未成年人模式功能,加强专属内容池建设,丰富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优质内容。明确提供未成年人模式的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将未成年人模式设置及功能情况向省级网信部门备案等。 规定还对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作出明确。教育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暴力、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活动;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 在法律责任方面,违反相关禁令的,由网信、新闻出版、电信、公安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或者应用程序、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