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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 2026-08-03T04:47:57+00:00
赛里木湖景区工作人员殴打司机事件处理通报
原始标题:关于赛里木湖景区工作人员殴打旅游车司机事件处理及整改的情况通报
来源
新华
发布时间
2026-08-03
采集批次
2026-08-03-04
字数
814
URL 指纹
09f92ece734dae6d
📌 AI 总结(211 字)
2026年7月23日,新疆赛里木湖景区发生工作人员殴打旅游车司机事件,经法医鉴定司机王某某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对7名参与殴打的工作人员分别处以10至15日行政拘留并各罚款1000元;景区多名高管被免职、撤职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景区将自驾服务费由按人收费改为按车收费,5座及以下120元/车、6至7座180元/车、8至19座300元/车、20座及以上600元/车,8月4日起暂按30元/人收取,8月20日正式执行新标准。
📄 正文(814 字)
2026年7月23日,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景区发生工作人员殴打旅游车司机事件,造成恶劣影响。自治区相关部门、博州成立联合工作组进驻景区,开展全面核查整治,现将有关处理和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涉案人员处理情况 公安机关经调查查明,1名景区工作人员在开展票务核验时,与新疆某旅游客运公司司机王某某发生争执并互殴,冲突过程中先后共有7名景区工作人员参与殴打行为。经法医伤情鉴定,王某某损伤程度属轻微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7名景区工作人员分别作出10日至15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每人并处罚款1000元。 二、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问责情况 赛里木湖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苏某德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处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下属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吴某军、检票主管龚某海因落实票务核验管理责任不到位,均被给予撤职处分。 赛里木湖景区党工委被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并予通报批评;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刘某及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蒋某东被给予诫勉处理;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某琦及管委会旅发局副局长安某被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三、优化自驾服务费情况 此前赛里木湖景区执行75元/人自驾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充分体现国有景区公益属性、更好让利于民的原则,景区将收费模式由按人调整为按车收费,标准为:5座及以下120元/车、6至7座180元/车、8至19座300元/车、20座及以上600元/车。因票务系统需调整升级,此方案自8月20日0时起执行;8月4日0时至新方案执行期间,暂按30元/人收取自驾服务费。 通报表示,感谢广大游客和网民的关心和监督,联合工作组将督促指导景区全面整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自治区还将督促全区涉自驾收费服务的旅游景区抓紧制定优化调整方案,尽快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