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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 2026-08-07T19:01:17+00:00
175票对2票,李在明亲手把韩国检察官拉下神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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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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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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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票对2票,李在明亲手把韩国检察官拉下神坛\_腾讯新闻 # 175票对2票,李在明亲手把韩国检察官拉下神坛  [环球译视](https://news.qq.com/omn/author/8QMc339c7Y0Vuz%2FY4wJ1) 2026-08-06 00:00发布于江苏军事专家 问AI · 李在明力推司法改革,为何亲信都反对? **前言** 8月4日,青瓦台国务会议室。李在明亲自拍板,《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通过。从10月2日起,韩国检察官将不再拥有直接侦查和补充侦查的权力。检察厅撤销,换成只负责起诉的公诉厅。侦查的事,全部交给警方和重大犯罪调查厅。 韩国延续了70多年的刑事司法体系,在这一天彻底变天。 几天前的国会表决更夸张。175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在野党国民力量党全体拒绝出场,连投票都没参加。法案照样过了。 韩国社会长期流传一个说法叫“检察共和国”。什么意思?检察院在韩国不只是起诉机关,它还有侦查权。检察官可以亲自找证据、定方向、指挥警察干活,警方查完了他们还能接着补查。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还兼着教练。 70多年,这套体系养出了一个权势熏天的利益集团。现在李在明一刀砍下去,砍的是韩国政治最敏感的那根神经。 **一、检察官是怎么变成“太上皇”的** 韩国的检察院跟别处不一样。 咱们理解检察院,就是批捕、起诉、抗诉,该干嘛干嘛。韩国不是。韩国检察官有“侦查权”——案子他们可以自己立,人可以自己抓,证据可以自己搜。警方那边查完了,检察官觉得不够,还能要求“补充侦查”,接着往下挖。 这套逻辑翻译成人话就是:我想查谁就能查谁,我想查多深就能查多深。 有人问,这不是权力滥用吗?对,就是滥用。但人家有法条撑着,你能怎么办? 韩国前总统们最有发言权。全斗焕、卢泰愚、金泳三、金大中、卢武铉、李明博、朴槿惠、文在寅——没有一个善终的。“青瓦台魔咒”这四个字背后,站着的就是韩国检察院。 尹锡悦怎么上去的?起诉李明博、起诉朴槿惠,一战成名。检察院成了政治清算的刀,谁上台谁拿着这把刀砍前任。砍完了,下一任上台接着砍你。 这套玩法有个精妙之处:检察院永远不亏。总统需要打手,检察院需要权力,互相喂食。政权更替了,检察院转头效忠新主子,旧主子就成了祭品。“死亡循环”就这么转起来的。 而“补充侦查权”是这套循环里最关键的一环。警方查完了,检察官觉得“还有问题”,就可以接着查。什么叫“还有问题”?主观判断。只要检察院看你不顺眼,就能让你全家永无宁日。今天查你,明天查你亲信,后天查你亲属,“案中案”无限延伸。 这套东西不废,“青瓦台魔咒”永远破不了。 **二、175比2,这场改革是怎么硬推过去的** 7月31日,国会表决。 国民力量党从7月30日就开始搞“冗长辩论”,想拖死这个法案。拖了24小时,共同民主党直接动用强制终止程序——在席议员183人,全体赞成终止。然后表决,175比2。 2张反对票是谁投的?共同民主党的郭相彦和改革新党的李妵鍈。还有1张弃权,共同民主党的李素永。也就是说,法案能过,全靠执政党自己的175个席位硬顶。在野党连票都没投。 法案过了之后,在野党要求李在明行使否决权。8月4日国务会议上,李在明选择不否决。 他在会上的原话是:只有法案威胁到三权分立原则或宪政秩序,总统才会行使否决权,而这个修正案不构成这种威胁。他还说,检方数十年来凭借非正常体系滥用“无所不能”的权限,或掩盖事件,或预先锁定对象以处罚为目的进行调查,导致无辜民众受罪,甚至有人轻生。将侦查权和起诉权分离,是推动司法体系恢复正常的起点。 话说到这个份上,说明李在明铁了心要干。 但这事儿没那么简单。连他自己的法务部长官郑成湖都反对。郑成湖是李在明40年的密友,两人是司法研修院同班同学。这位铁杆兄弟明确反对废除补充侦查权,还以健康原因提出辞职。李在明没批,让他“好好干”。 连40年交情的兄弟都反对,你就知道这把刀砍下去有多疼。 在野党国民力量党党首张东赫说得更难听:法案通过那天,“韩国的法治被判处了死刑”。他还说这是“李在明脱罪法”,就是为了给李在明自己的案子找脱身通道。 法务部长官郑成湖也公开表达担忧:副作用可能导致受害者损失加重,或者出现无法得到妥善保护的情况。 **三、“青瓦台魔咒”能不能破,关键不在检察院** 李在明做了一件前无古人的事。 70多年来,韩国不是没人想过动检察院。但动得了吗?动不了。检察院手里有侦查权,谁动我我就查谁。这套“防御机制”比任何盾牌都管用。 李在明这次不一样。他手里有国会175席,行政立法一把抓。在野党不投票?无所谓,我自己的人够用。法务部长反对?你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 他废掉补充侦查权,本质上是要切断政治权力和检察权之间那条见不得光的通道。总统不能再拿检察院当清算工具,检察院也不能再拿政治案件当权力筹码。 但问题来了。 侦查权从检察院手里拿走,交给了警察。警察就没有问题吗?李在明自己心里清楚。他在国务会议上说:“我做了多年律师,不仅是检察院,就连警察的侦查工作我也不太信得过。”他还说,如今警察将获得巨大权力,今后是否真的能够完全令人放心,实在难以不让人担忧。 这话说得很实在。 韩国不是没有前车之鉴。侦查权如果从检察机关转移到警方,却没有建立新的监督机制,结果只会从“检察共和国”滑向“警察共和国”。换汤不换药,换的是谁手里握着那把刀。 李在明也想到了这一层。他在会上强调,“外界对警察侦查权垄断及权力膨胀的担忧正在加剧”,必须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和法令来弥补。他还说,权力的大小应当与责任的大小相匹配。可以考虑对受惩戒的警察公务员,效仿法官、检察官的做法,公开惩戒对象及事由。 话是这么说,做不做得到,那是另一回事。 但这一步必须走。 侦查权和起诉权不分离,“青瓦台魔咒”永远破不了。检察院手里攥着侦查权,就等于攥着每个总统的命根子。今天你是我的人,明天你下去了,我就用你给我的权力把你送进去。这套游戏玩了几十年,死循环。 李在明这一刀砍下去,砍的是这个循环的发动机。 **结语** 175票对2票,李在明把韩国检察官拉下了神坛。 但这只是第一步。侦查权从检察院交到警察手里,如果监督跟不上,无非是换了一批人继续玩同一套游戏。真正的改革不是换谁掌权,而是让任何一个机关都不能权势滔天。 李在明终结的不只是检察官直接侦查的时代。他想终结的,是韩国政治靠司法清算完成权力轮回的那个死循环。 冤冤相报何时了。 这一步能不能走通,现在没人知道。但如果不走这一步,那个循环永远转下去——每一任总统上台,都以为自己能打破魔咒;每一任总统下台,都成了魔咒的一部分。 刀砍下去了。接下来看的是,新长出来的东西,是不是比原来更好。 作者声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