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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 时政 采集 2026-08-19T04:05:50+00:00

国务院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9月20日起施行

原始标题:事关住房公积金,国务院重磅调整

来源
腾讯
发布时间
-
采集批次
2026-08-19-04
字数
1163
URL 指纹
9777d89c8c92f404

📌 AI 总结(266 字)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共20条,主要围绕四方面内容:一是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取消房租提取门槛,新增装修住房和支付物业费作为提取情形,允许公积金购买政策性金融债;二是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简化提取手续,缩短贷款审查时限,实现缴存记录全国互信互认;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建立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违法提取和骗贷的惩戒力度;四是扩大制度覆盖面,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及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公积金。修订后的条例全文同日公布。
📄 正文(1163 字)
据新华社18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决定》共20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适当拓宽住房公积金投资运用渠道,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政策性金融债。

二是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简化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审查时限,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住房公积金领域公共信用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四是扩大制度覆盖面。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共七章五十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条例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第二章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设置及其职责。第三章对缴存管理作出系统规定,明确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第四章规定提取和使用情形,包括支付房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明确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申请贷款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在保证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管委会批准,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第五章对监督机制作出规定,强化数字化建设,实现全国范围内缴存记录互信互认,推动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便捷办理,并将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第六章罚则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明确以欺诈手段违法提取公积金的,3年内不得提取或使用公积金贷款;违法获得公积金贷款的,5年内不得提取或使用公积金贷款。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的罚款上限提高至30万元。第七章附则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公积金,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